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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协同 上下游合作 开启铅资源循环利用新里程——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6-10-18 09:21 编辑人:
2016年10月11日,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徐州召开,来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江浙沪及相邻地区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和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媒体等60多人参会。工信部节能司环保处


 

  2016年10月11日,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徐州召开,来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江浙沪及相邻地区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和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媒体等60多人参会。工信部节能司环保处处长雷文、环保部固管中心危险废物管理技术部主任郑洋出席并致辞,会议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主持。

  雷文处长阐述了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结合企业内在发展需求,对企业的清洁生产、提高能效、工艺改造、产品质量等提出了殷切期望,同时介绍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的最新进展,根据计划,该规范条件将于10月底正式发布。

  郑洋主任表示,长三角地区经济基础好,市场秩序、环保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感居于全国前列,希望持证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合法回收利用比例,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作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吉位指出,非法回收冶炼是制约再生铅产业发展的“毒瘤”,但是目前持证企业各自为战,抵制非法收效甚微。协会将发挥自身优势,协调环保、公安、交通、工商、商务等职能部门及法律、媒体等各方资源,协助企业共同抵制非法企业,推动构建合理的定价机制,从而遏制非法回收冶炼,杜绝再生铅流入非法电池企业。

  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理事长杨春明表示,长三角地区再生铅产业基础好,又是最早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持证回收的地区,此次成立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是一个里程碑,联盟将团结区域内所有持证企业共同抵制非法回收冶炼、非法交易,同时希望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推广到其他地区。

  会议选举产生长三角协调委员会领导机构,审议批准了秘书处人选提案和《长三角协调委员会2016—2017年度工作计划》,持证企业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成员企业自律承诺书》,并对下一步开展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达成共识。

  此次会议是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正式发布、中央环保督查组在八个省开展督查的背景下召开的,受到再生铅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高度关注。参会企业除了长三角地区的再生铅企业、电池企业、回收企业,还有来自相邻地区的山东、河南、湖北、河北、江西等地企业以及上海有色网也专程到会。

  此次会议是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协会和联盟多次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企业和相关机构进行商讨,推进废铅酸蓄电池的合理价格机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半年以来铅价上涨超过2000元/吨,废铅酸蓄电池仅上涨700元/吨左右,这与上下游通力合作、协同发展密不可分。目前,我国每年报废的废铅酸蓄电池50%以上被非法回收、非法处理,造成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难以修复,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废铅酸蓄电池是危险废物,其定价机制应基于环保成本,不得按一般商品交易。然而目前因非法生产者的大量存在,废铅酸蓄电池被当做一般商品进行交易,其定价参照铅价,价高者得,导致合法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原料采购成本居高不下,企业运行难以为继。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长三角协调委员会正是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企业呼声,经过多次会商成立的。下一步,该机构将在协会和联盟的领导下,配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行为,与上海有色网商定合理的废铅酸蓄电池采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努力推动废铅酸蓄电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从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环境,维护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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