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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2007年-2010年)(8)

2009-08-06 13:42 编辑人:admin
对三县五区现有的废旧物资(废旧金属)交易市场进行归并、整合,提升功能和档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兰州市近郊四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废旧金属集散交易市场,可根据需要设立 2—3 个生活性再生资
对三县五区现有的废旧物资(废旧金属)交易市场进行归并、整合,提升功能和档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兰州市近郊四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废旧金属集散交易市场,可根据需要设立2—3个生活性再生资源市场和1—2个废旧电子(家电)交易专业市场。新设立集散交易市场,必须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三县和红古区依据本县区规划设置。对不符合规划、未取得经营资质的交易市场予以取缔。

3、集散交易市场的管理

集散交易市场应具有治安、消防、外来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市场内各经营主体须符合市场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兰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集散交易市场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三)综合利用处理网络体系(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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