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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OPs减排推广宣传】中国POPs管理通用性法律法规

2021-01-20 16:33 编辑人:再生分会
《斯德哥尔摩公约》提出控制的POPs类化学品既是人类经济社会中的一类工商业产品,又是一类危害显著的环境污染物。从宏观层次而言,作为一类有害化学品及污染物,无论公约提出受控的POs属于何种物质类别及应用、管理领域,其环境污染与危害控制,参加座谈。均

 

《斯德哥尔摩公约》提出控制的POPs类化学品既是人类经济社会中的一类工商业产品,又是一类危害显著的环境污染物。从宏观层次而言,作为一类有害化学品及污染物,无论公约提出受控的POs属于何种物质类别及应用、管理领域,其环境污染与危害控制,参加座谈。均适用于中国现行的一些关于经济产业、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公共卫生的综合或通用性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及其POPs管理适用内容归纳如表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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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法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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